各研究机构:
还有2个月2015年即将结束,请各研发机构抓紧时间完成县科技局年度考核认定标准中涉及的工作目标。其中海安常州大学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属于新增产业研究院,海安苏州大学先进机器人研究院与海安上海交通大学智能装备研究院属于已建产业研究院。相关认定标准如下:
新增产业研究院认定标准:
(1)研发办公场所面积800平米以上;
(2)常驻海安研发人才团队3个以上,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其中博士或者高级职称不少于10人;
(3)研发设备原价不低于200万元;
(4)建有专业研发实验室6个以上;
(5)研究项目水平处于国内一流水平,当年新增发明专利申请8件以上,新增发明专利4件以上。
已建产业研究院认定标准:
(1)当年新增技术支持、项目合作或者成果转化企业10家以上(需提供合作协议和企业当年支付合作经费凭证);
(2)产学研合作经费收入100万元以上;
(3)当年新增发明专利申请12件以上,新增发明专利8件以上。
希望各研发机构抓紧时间,认真完成本年度工作目标,相关材料将在年底收集上报,请务必高度重视。
联系人:董旭
电话号码: 18751394250
电子邮箱:858289876@qq.com
特此通知
江苏海安软件科技园管委会
2015年10月28日